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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年终考核等手段干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设置机构,压缩编制,精简人员,为乡镇机构改革提供有利条件。

  (三)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折不扣地落实各级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投入。不准减少本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应承担的经费投入;不准挪用学校公用经费发放教师津贴;不准乱收费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县区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要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并纳入财政预算。对农村中小学的教育经费实行县级集中管理。县级财政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从2007年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加快教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县区机构编制部门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具体分配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全面建立教职工聘用和考核制度,切实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考评制度。对教师编制缺额严重的县(区),结合县乡机构改革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由县级教育部门根据国家和市的相关规定,面向社会,统一招聘(选聘)。

  加快教育部门自身改革,创新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改善管理,强化服务,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育教学规律,为教育教学服务,使督导制度更加科学全面,并将督导工作重点逐步转到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上来。

  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积极做好城镇支援农村,强校支援弱校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城镇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和特设教师岗位制度。加快危房改造步伐,除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争取中央补助外,其余资金全部由省财政筹集解决,用2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工程。全面实施农村远程教育工程。合理调整农村教育布局,严禁超标准建设和搞不切实际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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