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评选表彰2006年度“爱岗敬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评选表彰2006年度“爱岗敬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深卫发〔2007〕38号)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6年,我市医疗卫生工作者发扬“开拓创新、诚信守法、务实高效、团结奉献”新深圳精神,立足本职、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忠于职守,得到社会和群众的广泛赞誉。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职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更大发展再立新功,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市属医疗卫生单位中评选出2006年度取得显著成绩的 “爱岗敬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五好”文明家庭,“优秀群团干部”,“支持群团工作好领导”,于2007年5月份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基层科室和医务人员中产生,单位党政领导和群团干部原则上不在评选表彰范围;
  (二)“优秀群团干部”、“支持群团工作好领导”主要是从事工会、妇委会日常工作的工会干部和支持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
  (三)“爱岗敬业”先进集体和个人不受男、女性别的限制。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团结带领广大职工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劳动竞赛。集体成员团结、互助、能出色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单位中成绩突出。
  2、依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积极组织本部门职工学政治、学文化、学管理,本部门职工积极参加各类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学习。
  3、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
  4、本项评选对象为基层群团组织之外的各类职工群体。
  (二)“先进个人”
  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积极投身改革开放,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群众满意。
  3、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勇于同各种腐败现象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4、关心集体,团结同志,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三)重视群团工作好领导
  1、重视群团组织工作,真正把群团组织工作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并给予具体指导和必要的财力、物力支持。
  2、支持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3、关心群团组织干部,支持他们的工作,为群团组织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参政、议政创造条件,并取得显著成效。
  (四)优秀群团干部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2、有严明的组织纪律观念,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大局意识,认真组织落实上级群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3、工作能力强,大胆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群众排忧解难;注意调查研究,敢于开拓进取,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4、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卓有成效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和各种文化生活,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从事专、兼职群团工作一年以上。
  (六)“五好”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能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奉公,敢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及各自岗位上,争先创优取得优异成绩。
  2、带头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家庭美德,家庭成员具有高尚的伦理道德,在事业和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共同进步,家庭作风民主、和睦。
  3、移风易俗,计划生育,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热心公益,为提高人口素质作出突出贡献。
  4、勤俭持家,科学安排工作与生活、投资与消费,自强不息,乐于助人,邻里团结,家居美化,文明卫生,受到群众的公认和好评。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选拔推荐的方式进行,要严格执行评选条件,按一定的民主程序进行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五好”文明家庭候选人在上报前,必须在本单位公示,局工委会审查后报局党委批准。请各单位将上报材料(1000字左右)连同推荐表一份(签署单位意见和加盖公章)于2007年4月25日以前报局工委会,逾期不报者,按放弃处理。
  (二)评选表彰活动要紧扣当前发展形势,体现时代特点,条件特别优秀的基层医务工作者,要大力挖掘,优先考虑。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