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标准和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防范长效机制。
(六)严格按照国务院493号令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力度。从安全制度建立、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认真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在规定时限内结案。
(七)加强联合执法,进一步完善各部门联动和安委会工作协调运行机制。
(八)加强基础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基础数据库和工作机制,促进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建设。
三、“回头看”重点及实施步骤
(一)“回头看”重点。
一要检查省政府制定下发的《隐患排查方案》和《指导意见》是否宣传落实到企业,企业是否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并实施。
二要检查排查出的隐患是否落实了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对新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三要检查今年以来发生的伤亡事故是否按照国务院493号令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四要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五要检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冶金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电力企业是否按照《吉林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按照《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缴纳风险抵押金,并做到专户存储,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六要检查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措施是否得力,是否取得显著成效。
七要检查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是否掌握本地区、本部门重大危险源以及重大隐患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和发展态势,落实监控防范责任与措施。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
八要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九要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12项主体责任要求。
十要检查各级政府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
(二)实施步骤。
1.9月中旬至10月中旬为隐患排查整改落实阶段。各地、各部门及企业要对照“回头看”重点,认真搞好再检查、再部署、再完善和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