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安委办字[2007]27号)
各市州安委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阶段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阶段工作方案
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推进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全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对我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当前,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已经进入“回头看”阶段。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隐患排查治理成果,特制定“回头看”阶段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反三违、压事故、查薄弱、建制度”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继续搞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加快建立和完善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机制和分级管理制度,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二)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的监督检查,对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排查出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对冶金、机械制造、有色、轻工、纺织、旅游、水利、电力、农机、教育、林业、粮食等各行业和各领域,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落实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整治。
(三)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不突破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
(四)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并纳入政府监管和企业日常管理工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