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科技局、财政局《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郑州市200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市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一)郑州市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3.本年度重点支持科技部《2007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所列的项目范围。
(二)承担郑州市创新资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二、创新资金不支持的项目与企业
1. 不支持的项目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指南》中明确当年度不支持的项目。
2.不支持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