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
(长政发〔2007〕3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市青少年的身体素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共同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生活和健康水平显著提高,青少年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学校体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青少年营养和形态发育水平不断提高。但体质监测数据表明,青少年健康状况不容乐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指标持续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城市超重和肥胖青少年的比例明显增加,部分农村青少年营养状况亟待改善。
(二)青少年时期是身心健康和各项身体素质发展的关键时期。青少年的体质健康水平不仅关系个人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更重要的是关系整个民族健康素质,关系我国人才培养的质量。体育运动是加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磨练坚强意志、培养良好品德的重要途径,参加体育锻炼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方式。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关心青少年学生健康水平的发展。
(三)随着社会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发展,要大力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工作网络,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向社会倡导和普及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健康观,形成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特别是关心、支持青少年健康素质提高和整体健康水平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增强学生体质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始终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要坚持依法治教,以人为本,用现代教育观和健康观统领学校教育工作,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学校形成一种人人关注学生健康,一切为了学生健康的良好氛围。
(二)学校体育是提高青少年学生身体素质的重要环节。要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之一,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下决心解决影响学校体育工作发展的各种问题,尽快改变学校体育工作的薄弱状况,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