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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07〕37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工商局、安全监管局、总工会制定的《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转发省府办公厅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07〕34号)和《转发省府办公厅就贯彻执行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意见的通知》(珠府办〔2007〕35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市劳动保障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 市总工会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28号)和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7〕18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成立专门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整治专项行动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金展扬(市政府)
  副组长:杨 尧(市政府)
      闫昊波(市劳动保障局)
  成 员:王小英(市劳动保障局)
      张笑天(市劳动保障局)
      陈洪信(市公安局)
      谢文欣(市监察局)
      赵彦庆(市民政局)
      王瑞森(市国土资源局)
      陈耀平(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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