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分工:河北省商务厅负责全省节日市场应急供应的总协调,搞好区域货源衔接调剂和动用省级储备工作。各设区市商务局负责本辖区节日市场应急供应,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处置市场波动事件,指导协调流通企业确保应急货源的合理库存量。省商务厅有关处室按照职能履行应急供应责任,市场运行处负责应急供应综合协调,重点负责监测市场和应急货源的落实;市场体系建设处负责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协调调度和农村市场投放网络体系的建设;商业改革处负责超市、商场等零售市场投放网络建设和协调调度;对外贸易处负责应急商品的紧急进口组织;省整规办负责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省屠管办负责对肉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三)指挥系统的启动:发生节日市场异常波动,河北省商务系统“菜篮子”市场供应领导小组向全系统发出市场应急工作动员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集中办公,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分应急调控货源组、市场动态监测组、区域协调督导组、信息反馈综合组四个组开展应急供应工作。发生市场波动的所在市商务局全面进入应急状态,按照省商务厅应急工作要求和本地应急供应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如出现节日市场异常波动事态蔓延、范围扩大、商务系统自身难以控制的局面,即请示省政府及时启动《
河北省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全面有效处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应急调控管理。就应急调控工作在全省商务系统做出全面安排部署,指导各设区市、县商务部门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应急调控机构,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搞好货源组织和产销衔接,重点对节日需求量大、货源偏紧的重要副食品供应做出安排,制订具体的应急预案,应急货源落实到生产基地、加工企业、批发市场、超市商场,投放网络落实到城市社区便利店和农村的“万村千乡”农家店,切实保障节日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二)完善应急投放网络。建立以生产基地、加工企业为基础,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依托,超市、商场、便利店、农贸市场、农家店为网络的应急商品投放体系,形成快捷便利、协调运转的市场应急供应机制,在市场发生异常波动时,确保应急货源在最短时间内投放到一线市场,确保城乡居民消费需要,有效应对市场突发变化。
(三)落实应急调控措施。一是抓好现有省级生猪活体储备5000吨(10万头),确保储备数量足、质量好,做到储的好、调的动、用的上,并研究建立省级猪肉活储与冻储相结合的储备制度,扩大储备功能,增强调控市场的能力。二是抓紧落实市级猪肉储备,现已有4个市(石家庄、邯郸、邢台、承德)落实了储备,储备生猪活体5.7万头,猪肉冻储685吨。其他市已提出储备计划,正在落实中。督导猪肉储备未落实到位的有关市商务局,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标准和生猪活体与猪肉冻储相结合的储备方式,尽快建立储备制度,落实储备计划,确保应急调控需要。三是抓国家储备的协管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商务部和储备基地的工作联系,保证国家生猪储备完好,便于在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下,调得动,用得上。四是建立生猪养殖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在全省选择50家规模化生猪养殖企业(国家和省级生猪储备基地除外),作为省商务厅应急调控的货源基地,建立联系制度,市场应急需要时协调企业提供货源支持。同时要求各市也要建立相应联系制度。五是加强产销衔接,对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深入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商场超市,摸清主要副食品(生猪及猪肉、牛羊肉、禽肉、鸡蛋、食用油等)的产供销存情况,科学测算供需缺口数量。尤其重点调查摸清生猪存栏、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可出栏数量情况,明晰规模化养殖企业的存栏情况、分布位置,以备应急需要时协调猪源。六是加强部门合作,联系农业、粮食等主管部门,共同落实蔬菜、禽蛋、食用油应急货源,选择蔬菜集中种植、禽蛋集中生产区域和大型生产加工基地、食用油重点生产企业,与专业批发市场、重点批发企业建立产销合作关系,提供货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