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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7年深圳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实施步骤
  政风行风评议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评、接受评议、总结整改四个阶段,从4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历时8个月)。
  (一)宣传发动阶段(4-5月份)
  各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本系统、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政风行风评议的目的、意义以及政风行风评议与加强作风建设的关系,政风行风评议与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关系,引导大家提高对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形成人人了解行评、人人参与行评的氛围。
  (二)自查自评阶段(6-7月份)
  各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设立政风行风评议专用意见箱、电子邮箱等,收集对本系统、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社会各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意见归纳整理,找准本系统、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政风行风评议的内容和要求,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各单位在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后,要形成自查自评书面报告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
  在此阶段,市纠风办、市物价局和市卫生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有关医院的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等进行检查。
  各区卫生局在抓好本系统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的督导检查,形成本系统的自查自评书面报告报所在区政风行风评议协调领导小组和政风行风评议团。各区卫生局在给区政风行风评议协调领导小组报送汇报材料的同时,抄送给市卫生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接受评议阶段(8-9月份)
  各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向政风行风评议团认真汇报本系统、本单位近年来政风行风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开展情况、并虚心接受其检查评议,政风行风评议团将通过听取单位情况汇报、问卷调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召开各届人士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面对面”、“背靠背”的评议。各单位要主动协调、配合政风行风评议团做好评议工作。要虚心接受政风行风评议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为整改做好准备。
  市纠风办、市物价局和市卫生局联合检查组在此阶段还要再次组织对有关医院的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等进行检查。
  (四)落实整改阶段(10-11月份)
  整改是整个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点和落脚点。各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整改。对经过核实、有条件整改的,要迅速改、坚决改;对整改条件不成熟的,要研究解决办法,拟定整改方案,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对违纪违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同时,要针对政风行风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防止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各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促进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问题较多、整改不力和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总结报送市卫生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卫生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总结大会拟在11月下旬召开。
  五、具体要求
  (一)健全机构,精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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