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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7年深圳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7年深圳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卫发〔2007〕58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驻深等医院,市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关于印发2007年广东省卫生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卫[2007]54号)和全省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我局制定了《2007年深圳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驻深等医院请于5月10日前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和宣传计划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卫生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圳市卫生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2007年深圳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和市纪委、市政府纠风办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端正办院方向,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院管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我市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工作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靠群众,社会监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实事求是,务求实效;边评边改,评改结合;完善制度,规范行为;促进管理,加快发展。
  二、评议范围和内容
  (一)评议范围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包括市、区卫生局;
  2.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包括市、区、街道卫生监督所;
  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全市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医疗急救中心、街道医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等;
  4.各级卫生防保机构,包括市、区、街道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所)、慢病院(所)、健康教育所;
  5.其他卫生机构,包括市、区卫生信息、培训、后勤服务等机构,市、区血液中心(血站)等。
  (二)评议内容
  1.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评议内容
  (1)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2)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情况;
  (3)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4)依法行政情况;
  (5)廉洁从政情况;
  (6)行政审批情况;
  (7)卫生监督执法情况;
  (8)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情况;
  (9)加强政风建设情况;
  (10)推行政务公开情况;
  (11)属下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情况;
  (12)对群众的投诉处理是否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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