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措施:
1.继续将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在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实验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不断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对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督导检查,把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列为“普九”复查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2.不断加大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实行特殊教育财政投入政府负主责的体制,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免费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对住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合理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保证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加大薄弱特殊教育学校改造力度。
3.市级特殊教育学校要创造条件,建立残疾人高中教育部(班);普通高中要扩大残疾学生招生数量;普通职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采取独立办学或与特殊教育学校联合办学等形式,举办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满足残疾人不断增长的学习需要和就业需要。条件具备且有充足生源的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也可举办高中阶段教育部(班)。
4.推进素质教育,提高特殊教育质量。认真推进课程改革,构建特殊教育新课程体系。积极开展特殊教育的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构建完善的特殊教育教研科研网络。
5.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应残疾人特殊需求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体,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补充,形成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网络。实行城镇与就业相结合、农村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和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科技部门在科技普及工作中要对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的服务。每年为1万名残疾人提供职业技术和实用技术培训,其中城镇有就业能力和就业要求的残疾人基本得到职业培训与指导,对贫困的残疾人实行免费培训,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优秀人才奖励机制。
6.加强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大力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
7.深入开展盲文、手语的学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盲文、手语特殊教育培训,在普及的基础上建立骨干翻译队伍,为盲人、聋人接受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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