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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汛后及国庆节假日期间长江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汛后及国庆节假日期间长江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


沿江各市水利(务)局:
  今年汛期,沿江各地高度重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按照水利部、交通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保防洪和通航安全的紧急通知》(水明发[2007]10号)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进长江采砂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确保了长江安全度汛。国庆长假将至,今年汛期亦行将结束,为认真做好汛后及国庆节假日期间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今年汛期,我省长江水位较常年偏低,非法采砂现象较往年偏多,个别地方甚至屡禁不止。汛后,长江水位将进一步回落,管理形势不容乐观,目前,部分地区已出现不良苗头。沿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江苏省水利厅切实履行职责,将加强汛后及国庆期间长江采砂管理工作作为下阶段重点任务来抓,加强管理,严格执法。要提请政府按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要求,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协同作战,形成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合力。
  二、进一步落实执法巡查制度。执法巡查是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能有效降低发案率,提高管理效能。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确保对非法采砂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对巡查中发现和日常工作中掌握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认真研究,找出解决办法,落实解决措施。
  三、着力加强工程类采砂项目监管。工程类采砂项目已逐渐成为我省采砂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今年汛期,各地普遍加大管理力度。南京等地要求所有项目一律停工,有效维护了采砂管理秩序。但也有个别地方,建设单位在主汛期顶风作案,屡禁不止,甚至阻挠执法,暴力抗法,影响恶劣。目前,沿江有多个建设项目需在汛后进行工程类采砂施工。各地要切实加强监管和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项目依法报批;对跨汛期施工的项目要按规定重新申领采砂许可证后方可恢复施工;对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项目要立即停止,并严肃查处。
  四、强化采砂船只的管理。采砂船只由于其流动性强,变化复杂,是管理工作的难点之一。各地要进一步做好采砂船只的清理登记和集中停泊管理。对无正当理由仍滞留我省的外省籍采砂船,依法处罚后,责令其立即离境。要建立采砂船信用档案制度,对有不良记录的非法采砂船,要从重从严处罚,直至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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