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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房管局蚌埠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紧紧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一)组织全面检查。检查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利等行为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偷税漏税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
  (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畅通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渠道,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对在排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与监察机关、检察机关配合,集中查办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惩处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贿行为。
  四、专项整治的职责分工
  市建委负责房地产有关开发、建设环节的违法违规问题的清理整治。
  市规划局负责房地产开发建设中规划审批及规划落实情况的清理整治。
  市房管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拟订整治工作方案;负责房地产交易及中介服务环节的违法违规问题的清理整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有关土地使用审批及土地使用情况的清理整治。
  市财政局负责房地产开发、交易中有关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清理整治。
  市审计局负责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负责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进行查处。
  市监察局负责对清理排查出的房地产领域违纪违规案件进行查处。
  市地税局负责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情况开展专项税务检查,对检查出的房地产开发、交易税收征管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市物价局负责进一步完善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负责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销售价格和在房价外违规加收费用、中介机构违规收费以及相关单位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违规收费问题的查处;负责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违反价格法律法规问题的查处。
  市工商局负责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广告监管和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会同市房管局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负责对商品房销售中违法广告、合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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