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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7年蚌埠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十二)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建立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重点针对近年来检查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较多的食品和节日食品、高风险食品,强化日常监测、快速检测和强制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十三)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大12315进乡镇、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的力度,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系统的作用,认真受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依法严肃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发挥“诚信通”重要商品电子监管备案查询系统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加强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实现行政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与群众参与的有机结合。
  (十四)继续推进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着力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继续抓好绿色市场建设,推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指导部分企业参加全国绿色市场认证、争创省级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促进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省现代流通业发展促进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城市生猪机械化屠宰等项目给予贴息或补助。深入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
  四、严格餐饮消费监管
  (十五)继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餐饮业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粮、油、米、面的索证管理和餐(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加强高、中考期间饮食卫生安全监管。定期发布食品卫生预警信息。
  (十六)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强化餐饮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违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饮食大排挡整治工作力度。推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严肃查处食物中毒违法事件。
  五、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十七)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实施农村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监管,实行“所村挂钩”,加强工商所与所辖行政村的联系,构筑农村食品安全防范网络。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安全卫生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加强对前店后坊食品经营户的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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