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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苏人通[2007]220号)


各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各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
  近年来,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和人事部的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以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切入点,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素质,加强了公务员思想作风建设,展示了新时期公务员精神风貌,涌现出一大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为立足点,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以服从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为中心,充分发挥了公务员在服务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表率作用。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的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活动,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在明年初召开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以及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积极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促进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通过评选,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完成“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要内容

  评选工作以“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为主旨,把对公务员的管理、教育与评选表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围绕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一是加强公务员思想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公务员,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强化公仆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规范公务员服务行为,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和引导广大公务员弘扬公务员精神,努力提高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创造一流的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公务员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树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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