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9月开始。
责任单位:法制与监察处、劳动工资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在贯彻落实工作中,认真加强学习研究,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就绪,落实到位。
(二)各组长单位要按厅总体工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确定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责任到人,建立目标责任制。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整个准备工作时间短,任务重,既要保持各项准备工作的连贯性,又要重点突出,确保开好局、起好步。
(四)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在贯彻实施工作中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研究贯彻实施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五、经费保障
按照以上工作安排和目标任务,拟向省财政厅申请专项经费,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就绪,确保明年1月1日在全省正式启动实施《劳动合同法》。
责任单位:厅规划财务处。
附件1
组 长:赵湘平
副组长:吕兴元、龚建明
成 员:
陈吉权 厅副巡视员
黎定亚 厅办公室 主任
吕志纲 人事教育处 处长
姚祖清 规划财务处 处长
宋 宏 劳动工资处 处长
邱家才 法规与监察处 处长
刘文华 劳动争议仲裁处 处长
龚志军 监察总队 总队长
龚晓霞 职介中心 主任
贾红瑞 统计信息中心 主任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