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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劳动保障厅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9月开始。

  责任单位:法制与监察处、劳动工资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在贯彻落实工作中,认真加强学习研究,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就绪,落实到位。

  (二)各组长单位要按厅总体工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确定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责任到人,建立目标责任制。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整个准备工作时间短,任务重,既要保持各项准备工作的连贯性,又要重点突出,确保开好局、起好步。

  (四)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在贯彻实施工作中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研究贯彻实施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五、经费保障

  按照以上工作安排和目标任务,拟向省财政厅申请专项经费,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就绪,确保明年1月1日在全省正式启动实施《劳动合同法》。

  责任单位:厅规划财务处。

  附件1
  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赵湘平

  副组长:吕兴元、龚建明

  成 员:

  陈吉权    厅副巡视员

  黎定亚    厅办公室       主任

  吕志纲    人事教育处      处长

  姚祖清    规划财务处      处长

  宋 宏    劳动工资处      处长

  邱家才    法规与监察处     处长

  刘文华    劳动争议仲裁处    处长

  龚志军    监察总队       总队长

  龚晓霞    职介中心       主任

  贾红瑞    统计信息中心     主任

  附件2
  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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