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分宣传发动和集中宣传两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时间:8月-9月)
(1)会同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宣传工作的通知》。
时间:8月。
牵头单位:法制与监察处。
责任单位:劳动工资处、宣传中心。
(2)在湖南省劳动保障公众信息网站上开设《劳动合同法》宣传专栏。
时间:8月开始。
牵头单位:劳动工资处。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法规与监察处。
(3)在《湖南日报》开辟《
劳动合同法》专栏,组织开展疑难问题解答、专家访谈等系列活动。
时间:9月。
牵头单位:法规与监察处。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劳动工资处、劳动争议仲裁处、监察总队。
(4)编印
劳动合同法简明政策问答宣传册、宣传画。
时间:8月至9月。
牵头单位:劳动工资处。
责任单位:法规与监察处、劳动争议仲裁处、监察总队。
2、集中宣传阶段(时间:9月-12月)
(1)会同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9月上旬。
责任单位:劳动工资处。
(2)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邀请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或署名文章,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力度,做到报纸有文、电台有声、电视有影。
时间:9月开始。
牵头单位:劳动工资处。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法制与监察处。
(3)组织开展“
劳动合同法”宣传月活动。组织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代表组织深入社区、工厂、人流量集中的地方印发宣传材料和张贴画、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时间:12月。
牵头单位:法规与监察处。
责任单位:劳动工资处、厅办公室。
(4)会同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在全省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组织选拔参加全国“
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