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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劳动保障厅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量化与时间进度

  (一)认真部署《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

  1、省厅召开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实施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时间:8月中旬。

  牵头单位:劳动工资处。

  责任单位:法规与监察处、信息中心、宣传中心。

  2、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相关意见,对全省贯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时间:8月上旬。

  牵头单位:劳动工资处。

  责任单位:法制与监察处、厅办公室。

  3、分片召开推进《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会,听取各市州推动贯彻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做法,研究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推动各地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时间:9月-11月。

  责任单位:劳动工资处、厅办公室。

  4、全面清理与劳动合同制度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妥善处理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合同法》不相适应的相关事宜。

  时间:8月至10月。

  牵头单位:法规与监察处。

  责任单位:劳动工资处、劳动争议仲裁处、监察总队、职介中心。

  5、制定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修改和完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时间:9月至11月中旬。

  牵头单位:劳动工资处。

  责任单位:法规与监察处、劳动争议仲裁处、监察总队、职介中心。

  6、召开全省启动实施《劳动合同法》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准备阶段工作,部署正式实施工作。

  时间:12月底。

  牵头单位:劳动工资处。

  责任单位:法制与监察处、信息中心、宣传中心。

  (二)广泛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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