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量化与时间进度
(一)认真部署《
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
1、省厅召开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实施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时间:8月中旬。
牵头单位:劳动工资处。
责任单位:法规与监察处、信息中心、宣传中心。
2、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
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相关意见,对全省贯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时间:8月上旬。
牵头单位:劳动工资处。
责任单位:法制与监察处、厅办公室。
3、分片召开推进《
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会,听取各市州推动贯彻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做法,研究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推动各地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时间:9月-11月。
责任单位:劳动工资处、厅办公室。
4、全面清理与劳动合同制度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妥善处理解决用人单位与《
劳动合同法》不相适应的相关事宜。
时间:8月至10月。
牵头单位:法规与监察处。
责任单位:劳动工资处、劳动争议仲裁处、监察总队、职介中心。
5、制定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修改和完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时间:9月至11月中旬。
牵头单位:劳动工资处。
责任单位:法规与监察处、劳动争议仲裁处、监察总队、职介中心。
6、召开全省启动实施《劳动合同法》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准备阶段工作,部署正式实施工作。
时间:12月底。
牵头单位:劳动工资处。
责任单位:法制与监察处、信息中心、宣传中心。
(二)广泛宣传普及《
劳动合同法》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