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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劳动保障厅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厅副巡视员陈吉权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厅办公室黎定亚同志、人事教育处吕志纲同志、劳动工资处宋宏同志、法制与监察处邱家才同志、劳动争议仲裁处刘文华同志、监察总队总队长龚志军同志担任,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相关事宜(成员名单见附件2)。

  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设四个工作组:

  部署推动组。组长单位:厅劳动工资处。成员单位:法规与监察处、厅办公室。

  主要工作任务:对贯彻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全面协调,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政策研究组。组长单位:法规与监察处。成员单位:劳动工资处、劳动争议仲裁处、监察总队。

  主要工作任务:针对《劳动合同法》相关新规定,全面清理现行劳动合同管理法规政策,研究《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可能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制订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并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遇到的带有普遍性问题,为制订政策提供依据。

  教育培训组。组长单位:人事教育处。成员单位:劳动工资处、法规与监察处、劳动争议仲裁处、监察总队。

  主要工作任务:对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和各用人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劳动合同法》的各项具体政策规定,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

  宣传普法组。组长单位:法制与监察处。成员单位:劳动工资处、宣传中心、劳动争议仲裁处、监察总队。

  主要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面宣传《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精神实质、重大意义及政策规定,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法制意识。

  各组长单位负责会同有关单位制定本组具体实施方案,于8月中旬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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