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烟叶收购政策
1.严格执行国家烤烟质量技术标准及烟叶收购政策。
2.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烟草公司只收购与烟农签订《燃煤烘烤烟叶合同》和《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的自产烟叶,无计划、超计划、无合同、劣杂品种烟叶,一律不收购。
3.按照户籍化管理,全面实行入户预检、约时定点、烟农持卡轮流交售、全封闭式微机收购烟叶。
(六)目标责任考核奖励
为了全面提高全市烟叶生产的整体水平,对2007年的烟叶生产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奖励。
1.对种烟县(区)的考核内容:落实种植面积,按时完成移栽任务;加强田间管理,切实做好防雹工作;严禁毁坏林木用于烘烤烟叶;按时完成收购任务,维持良好的收购秩序,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烟区持续稳定。
2.根据职责,对市发展烤烟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奖励。
三、主要工作
(一)认真抓好烤烟工作,确保完成任务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烤烟产业在农民增收中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烤烟生产,精心组织,狠抓基础工作,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注重提高产量和质量,切实保护生态,加强防灾工作。要把今年烤烟发展的目标任务,按规模化、优质化、生态化的要求,早准备,早安排,落实到乡、村、社、农户,确保完成任务。
(二)服务基层,提高效益
烟草公司要加强对烟技员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烟技员队伍的整体水平,为烟叶生产服务。要把烟技员的工作与烟农的效益挂钩进行考核,真正把各项种烟措施落实到位,提高烟叶效益。
(三)加强宣传工作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烟站(点)的网络体系,广泛宣传烟叶发展的各项政策和种植烟叶的各项技术措施,提高烟农种烟的积极性和使用各项技术措施的能力,增加种烟的效益。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考核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烤烟生产的领导,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全面实行目标管理和考核,确保圆满完成烤烟生产的各项任务。
附件:2007年度烤烟生产任务及生产扶持奖励资金安排表(略)
二○○七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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