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彰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优秀社区达标社区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乌就培〔2006〕20号)
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全市各街道、社区劳动力充分就业,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要求,今年7月起,我市在天山区等6个区的13个社区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涌现了一批成绩突出的优秀社区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推广经验,推动2007年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在我市全面开展,经市城乡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沙依巴克区八一街道南昌路社区等7个优秀社区、天山区幸福路街道幸福集社区等6个达标社区和王龙等2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优秀社区2万元、达标社区1万元、先进个人300元的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社区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为促进我市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6年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中优秀社区、达标社区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06年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优秀社区、达标社区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优秀社区(共计7个)
沙依巴克区八一街道南昌路社区
天山区青年路街道新民路东社区
新市区南纬路街道南三路社区
新市区石油新村街道和平渠西二社区
水磨沟区六道湾街道五星路社区
水磨沟区南湖南街道安居社区
头屯河区火车西站街道东林街社区
二、达标社区(共计6个)
天山区幸福路街道幸福集社区
天山区解放北路街道春风巷社区
沙依巴克区和田街街道水利社区
沙依巴克区友好路街道西北路北社区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彩门社区
头屯河区办事处新风路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