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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十四、中国人民银行攀枝花中心支行:负责银行业与其他金融活动;
  十五、华西证券攀枝花营业部:负责证券业;
  十六、市保险业协会:负责保险业;
  十七、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活动、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
  十八、市司法局:负责律师及相关的法律服务;
  十九、市国税局:负责税务咨询服务;
  二十、市地税局:负责税务咨询服务;
  二十一、市人事局:负责职业中介服务(指人才市场、各类人才公司、职称考试等);
  二十二、市国资委:负责投资与资产管理、其他企业管理服务;
  二十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活动;
  二十四、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勘查业;
  二十五、市气象局:负责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气象服务;
  二十六、市防震减灾局:负责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地震服务;
  二十七、市质监局:负责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技术检测(指通过专业技术手段对工业产品、商品、专项技术、成果及其他物品所进行的检测、检验、测试、鉴定等活动,包括认证活动);
  二十八、市检验检疫局:负责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技术检测(指通过专业技术手段对进出口商品质量、动植物等的检测、检疫服务活动);
  二十九、市环保局:负责环境治理业与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环境监测;
  三十、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社会保障业、职业中介服务、中等教育中的技工学校教育、其他教育中的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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