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攀办发〔2007〕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准确全面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状况,逐步将服务业发展指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体系,根据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建立攀枝花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全面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就做好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服务业统计工作重要性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可以全面、系统、及时地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状况,有利于对服务行业实施重点统计监测,跟踪产业发展动态,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翔实的基础资料;有利于全面、客观地反映全市服务业发展的规模、结构和效益,为加强和促进服务业管理提供依据。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量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涌现,当前服务业统计工作已经不适应发展的需要,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薄弱,行业覆盖范围面不全,难以准确反映服务业发展全貌,不能够为决策提供及时有效服务。因此,加强和改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服务业统计制度十分必要,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理清思路,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统计方法制度
服务业分布行业广,涉及企业多,统计的工作量大,任务重,因此要根据攀枝花的实际情况,建立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相结合,行业发展指标和国民经济核算所需指标相结合,全面调查和非全面调查相结合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努力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政府决策、部门行业管理和国民经济核算提供较为翔实的统计资料。
服务业统计调查范围、对象是:全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资源与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以及全部从事服务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个体经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