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巩固取得的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出现反弹。(市财政局负责,责任人:刘德顺)。
(三)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
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国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行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对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审批项目进行统计,编制项目目录(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局负责,责任人:温静)。改进完善行政审批方式,创新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探索建立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制度,积极推进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市政务中心负责,责任人:唐云诚)。
(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分批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国资委负责,责任人:李军)。
二、积极推进社会事业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五)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努力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研发主体、投资主体和成果应用主体,重点指导2-3家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进一步深化科研机构体制改革,整合全市科技资源,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不断推进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的建立,重点抓好全市农业科研单位的整合工作,不断完善科技计划管理制度和科技成果评价制度,出台《攀枝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改《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市科技局负责,责任人:李兴华)。
(六)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一是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重点发展民办职业教育、积极培育民办职业教育机构;二是加快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推行教育投资代建制,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招投标办法。完善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教职工聘用制,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逐步推行中小学教师“用人新机制”改革,继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市教育局负责,责任人:孔炜)。
(七)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攀枝花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我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加快文化资源整合,基本完成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通过转企改制,促进管办分离和政事、政企分开,用市场机制配置文化资源,推动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转变,实现资源的优化组合,通过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培育和发展文化骨干企业(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人事局负责,责任人:张季次、熊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