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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意见

  (五)大力开发体育无形资产。加强体育宣传和广告包装,推出能够代表攀枝花市形象的体育项目、高水平运动队和知名体育赛事等无形资源。通过新闻体的广泛宣传,把无形资产推向市场,变为现实资源,各项目协会要与企业联合举办俱乐部或高水平运动队。

  (六)促进体育设施经营开放。公共体育场馆是一种宝贵的体育有形资产,要创条件,对外开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健身娱乐,各类场馆要按照“一业为主,多业并举”的方针,兼顾训练、竞赛、群众健身娱乐活动文化、经贸活动,积极开办一些有规模,有效益的体育经营项目,盘活现有体育资产存量。学校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馆,也应在满足教学工作需要的前提下,逐步向社会开放。

  (七)努力打造体育产业品牌。积极申办高水平、高规格的体育竞赛和体育活动,力争每年都能在我市举办有影响的体育训练和比赛,举办好省第十三届少数民族运动会;推进体育与文化、旅游的融合,大力开拓体育旅游、探险市场,创新对金沙江漂流、国家级体育训练基地、训练比基地赛等体育旅游品牌的开发运作方式,加大对我市体育旅游资源的挖掘和整合力度,打造万里长江第一漂等强势体育产业品牌,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好效益的体育旅游线路和体育旅游产品,提高体育产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以品牌促发展。

  五、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要强化舆论宣传,增强人们为健康投资的意识,加大体育消费在群众生活消费中的比例。大力普及适合各类人群特点的体育活动,丰富群众体育文化生活,以体育活动的普及带动体育产品需求的增加,积极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推行协会实体化和项目管理俱乐部制,使之成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一)建立市场运行机制。依托市场、立足社会、放眼世界,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融入跨区域经营与合作格局;加大体育资源向体育资本转变的力度,打造强势体育产业品牌;积极引导、发展、利用体育经纪人、体育中介组织和体育俱乐部,吸引社会力量开发体育市场,参与体育事业的建设、管理与发展;将体育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建立与效益挂钩的利益分配机制;繁荣竞赛表演市场,大力发展赛会经济,推动体育事业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领导。加强体育执法监督职能,加强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树立大体育、大产业、大市场的整体观念,打破行业隔离和区域封锁,发挥体育部门的行业优势,技术优势,利用其他部门的资金优势,管理优势和信息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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