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工作措施
(一)千方百计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1. 完善目标责任体系。继续把扩大就业列为市、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列入发展计划,明确发展指标;把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区(县)、街道、社区,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结合再就业资金使用情况,按季对各区(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加大对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重点抓好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及再就业资金的落实,使就业再就业的人员切实享受到扶持政策,使就业再就业政策发挥更大的促进就业的效应。
3.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推进就业服务工作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完善失业登记、录用备案、就业登记制度;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为单位,全面开展辖区内单位空岗信息报告制度,形成全市用工信息互享;积极推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在全市开展,年内实现充分就业社区达到40%,力争用三年时间达到90%;加强窗口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全市统一的劳动保障形象识别方案;继续开展促进农民工、在中专、技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活动;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坚决打击非法职业中介,为劳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就业服务和良好的就业环境。
4.继续加大小额贷款工作力度。逐步在区(县)成立小额担保贷款中心,提高贷款额度(由2万元提高至5万元),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和小企业贷款工作力度;完善小额贷款的管理模式,推进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的有机结合;加快信用社区建设,努力提高贷款回收率,全面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
5.统筹兼顾,做好大学生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方针,加强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权益维护三位一体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及劳务输出、输入双向对接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加强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6.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针对公益性岗位管理和监督体制薄弱的问题,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现有的公益性进行清理,对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坚决予以辞退,更好的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益;大力发展劳务派遣组织。推动劳务协作,拓宽就业渠道,创新就业服务方式,提高就业的组织化程度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