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健全民主法制,建立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
(44)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努力在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监督实效、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上取得新成效。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公厅
(45)人民政协要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推进政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协办公厅
(46)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推行和规范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
(47)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切实做好对台、民族、宗教、侨务工作,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合力。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侨办
(48)坚持依法治市,稳步推进法治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公厅、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
9.增强思想道德力量,建设和谐文化
(49)加快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的学习研究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注重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管理,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作出符合时代要求的精品力作。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认真组织“做文明市民、创礼仪武汉”宣传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八荣八耻”主题教育,加快建立社会诚信体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50)坚持以保障市民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统筹规划,加大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科技局、市广电局
(51)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优化文化资源配置,促进文化与经济融合,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编办
10.加强社会管理,培育和谐的社会关系
(52)深入推进“社区建设 883 行动计划”和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53)适应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54)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公共安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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