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今后5年及2007年目标任务和10件实事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一)加强自主创新,调整产业结构。
  责任单位:市科技、信息产业、商业、农业、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经委,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出口加工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发展现代农业。责任单位:市农业、科技、文化、卫生、劳动社保、财政局,市建委,市供销社,洪山区和远城区人民政府。
  (三)深化各项改革,壮大市场主体。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经委、发展改革委,市科技、财政局,市金融办,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出口加工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
  (四)加大引资力度,提高开放水平。
  责任单位:市外经、商业局,市发展改革委、经委、交委,市金融办、经协办,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出口加工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五)抓好重点工程,提升城市功能。
  责任单位:市建委、交委,市水务、城管、园林、林业局,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出口加工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
  (六)加强环境保护,节约利用资源。
  责任单位:市环保、水务、城管、商业、房产、规划(市国土资源局)、农业、科技局,市建委、发展改革委,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出口加工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
  (七)办好“一节一会”,推进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化、体育、广电、档案、教育、城管、公安、商业局市交委,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出口加工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八)关注民生问题,维护群众利益。
  责任单位:市劳动社保、卫生、农业、教育、民政、食品药品监管商业、工商、质监、安监、信访局,市人口计生委,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出口加工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九)推进管理创新,提高行政效能。
  责任单位:市监察、人事、信息产业局,市建委,市法制办,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出口加工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