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园林、水务、城管、环保、林业局,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出口加工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服务。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出口加工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五)民主法制不断加强。基层民主进一步扩大,居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不断拓展。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普遍增强,法律监督体系和法律服务援助体系日趋完善。
责任单位:市民政、司法、公安局,市法制办、综治办,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出口加工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六)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00元,年均增长1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600元,年均增长10%左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80%。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5%。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人事、劳动社保、农业局,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出口加工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持“两业并举”,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不断提升工业化水平。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1.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建设中部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调整优化工业结构,集约发展钢铁、汽车及机械装备、电子信息、石油化工四大支柱产业;壮大环保、烟草及食品、家电、纺织服装、医药、造纸及包装印刷六个优势产业。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2006年翻一番。
责任单位:市经委、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市财政、外经、科技、环保、商业局,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出口加工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2.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中部地区现代服务业中心。2011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4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商业、旅游、房产、财政、工商、审计局,市经协办、金融办,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出口加工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
3.推进规模化生产和企业化经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