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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政府关于表彰蚌埠中环水务有限公司的通报

蚌埠市政府关于表彰蚌埠中环水务有限公司的通报
(蚌政〔2007〕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自今年7月初,我市被国家环保总局实施“流域限批”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认真整改,各级各部门迅速投入到全市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之中。蚌埠中环水务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顾全大局,积极有效地组织实施城市东部公共供水工程,克服了东部区域规划资料不全、施工期间高温多雨等困难,发扬了特别能战斗的作风,在1个月内基本完成工程供水主管网安装任务,受到国家和省环保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反响,为全市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蚌埠中环水务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蚌埠中环水务有限公司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当前,全市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时间紧、任务重,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发扬连续作战、不怕困难的优良作风,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我市环境保护“流域限批”按期解限,努力夺取全市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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