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入境游奖励申报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旅行管〔2006〕50号)
各国际社: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入境游奖励申报办法,根据《关于对旅行社组织外国游客来深旅游实行奖励的试行办法》(深旅行管[2005]59号),我局制定了《入境游奖励申报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七月七日
入境游奖励申报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入境游奖励申报办法,根据市旅游局《关于对旅行社组织外国游客来深旅游实行奖励的试行办法》(深旅行管[2005]59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团队材料整理
(一)整理团队材料要求一团一清,即一个团队的相关材料,除长期的组接团业务合同外,其他材料,如团队确认书、团队名单表、团队行程表、酒店入住确认书等,须归并装订在一起,以便进行单团审核。
(二)对于团队材料有缺漏的情形,如缺少团队确认书、团队名单表、团队行程表等必需的材料,旅行社应将此团队直接剔除,不能作为申报奖励的对象。如过夜团队仅缺少酒店入住确认书,可将此团队作为不过夜团队处理。
(三)对于多个团队合并订房的情形,应在订房单(酒店入住确认书)上列明各团队编号。属于同一客户的团队,可将相关团队的材料装订在一起;属于不同客户的团队,应复印订房单分别放入相关团队材料中。
(四)对于按规定须提交的组接团业务合同,可将不同客户的合同集中装订在一起,列出客户清单,一并提交。
二、团队材料分类
(一)国外旅游包机团队
包机团队材料按游客在深圳入住酒店的天数进行分类归并,具体区分为三类:1.入住酒店一晚的团队;2.入住酒店两晚的团队;3.入住酒店三晚以上的团队。
(二)普通入境团队
普通入境团队指除包机团队以外的其他所有入境团队。团队材料按以下要求进行分类归并:
1.按业务类型归类。首先将团队分为过夜团队和不过夜团队,在此基础上再分别区分为三类:(1)经港澳社组团以144小时便利措施入境的团队;(2)经港澳社组团以免签团签自备签等入境的团队;(3)经客源国组团以免签团签自备签等入境的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