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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突出重点,逐步推进。
  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坚持以大型企业为重点,以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在先,中小企业在后的原则,分批进行,依次推进。2007年底前要完成首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省级抓30个重点企业,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3.抓好典型,促进工作。
  对领导重视、尊重知识产权、坚持依法经营、使用正版软件成效显著的企业进行宣传表彰;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并采用适当方式进行曝光,对盗版侵权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促进我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顺利开展。
  二、职责分工
  1.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指导协调工作。
  2.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向领导小组报告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监管,对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突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对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查处;开展软件版权保护知识的培训工作。
  3.省信息产业厅:负责推荐所涉及的正版软件名录,组织软件技术培训,督促软件生产和供应商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优秀产品和优质服务,参加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4.省国资委:加强对国有大型企业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对推进省属重要骨干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规划,并提出工作目标和分期分批完成任务的企业名单,加强对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督导工作。
  5.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6.省中小企业厅:对省内中小型企业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指导,对省内中小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规划,并提出工作目标和完成工作的企业名单。
  7.省外经贸厅:加强对推进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提出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目标和企业名单,对使用正版软件成绩突出的外商投资企业予以表彰。
  8.省财政厅:参与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督导工作。
  9.省工商联:加强对省内民营企业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指导,鼓励和引导大型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提出省内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目标和企业名单,对成绩突出的企业予以表彰。
  10.辽宁银监局:加强对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指导,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规划,并提出工作目标和完成工作的企业名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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