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7]4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七月十四日
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软件产业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根据国务院9部委《关于印发<
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权联 [2006]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软件产业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鼓励和支持我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盗版力度,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为民族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339号)、《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68号)和《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精神,全面推进我省企业抵制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省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版权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市政府要调整充实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案,并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