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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旅游局关于2005年度入境游奖励情况的通报

深圳市旅游局关于2005年度入境游奖励情况的通报
(深旅行管〔2006〕48号)


各国际社:

  根据《关于对旅行社组织外国游客来深旅游实行奖励的试行办法》(深旅行管[2005]59号)规定,我局于今年初组成入境游奖励审核小组,对此前各国际社申报的2005年度入境游奖励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现将工作情况和审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 奖励申报情况

  在2005年12月20日申报截止前,全市共有9家国际社向我局提交了2005年度入境游奖励申请,包括深圳市口岸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特区华侨城中国旅行社、深圳机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职工国际旅行社、中青旅深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市世纪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鹏城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其中,深圳特区华侨城中国旅行社的申报材料由于未作必要的整理,无法进行审核,我局未予受理。因此,2005年度实际申报入境奖励并纳入审核的国际社共有8家。

  二、审核工作简况

  由于入境业务类型和团队操作方式不尽相同,各国际社申报的入境业务材料从格式到内容上都存在很大的差别,尤其是各国际社对材料的分类整理情况参差不齐,还有大量材料使用英文、韩文、日文、泰文等外语,这给我局的审核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为保证审核工作的准确、公正,我局在审核中坚持逐团查对,对每个团队的团号、抵离日期、游客人数以及是否有组接业务合同、团队确认书、游客名单表、团队行程表、酒店入住确认书等逐项进行登记,在此基础上对入境游客数量进行分类统计。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入境团队分别计入“入境过夜游客”和“不过夜游客”予以奖励。对材料不齐的入境团队和纯粹的购物团、住店团、过路团(没有游览我市4A级旅游景区或两处以上其他收费景区)以及内地国际社组织来深的横向团队则予以剔除,不作奖励对象。

  三、审核结果

  经审核,全市7家国际社获得了2005年度入境游奖励,合计奖金总额为549,325元人民币(各国际社通过审核的入境游客数和所获得的奖金数额见附件)。深圳职工国际旅行社所报入境团队未游览我市4A级旅游景区或两处以上其他收费景区,不符合奖励条件,故未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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