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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切实贯彻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重点加强城区湖泊综合整治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一)开展“一区一湖”工作,每区选取 1-2 个湖泊,开展综合整治、水生态修复等工作。主要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出口加工区)、武汉东湖新产业发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水务、环保局。
  (十二)继续做好“清水入湖”截污工程,对墨水湖、塔子湖等 6 个湖泊实施截污,完成截流排污口 43 处。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城投公司;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规划、环保、农业局、武汉供电公司,各区人民政府,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特别是对沿湖的骨干管网及支干管网建设。配合2007 年“清水入湖”截污计划的实施,完成相关配套设施。主要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协办单位:市水务、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四)加快落步嘴污水处理厂及周边污水管网建设,满足武汉火车站建设需要。主要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协办单位:市规划、水务局,武汉火车站指挥部,洪山、青山区人民政府。
  (十五)加快纸坊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系统建设。今年年内完成纸坊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通水运行。主要责任单位:江夏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水务、环保、规划局,洪山区人民政府,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完成汤逊湖保护与治理规划。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办单位:市环保、规划局,洪山、江夏区人民政府,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继续实施汉阳 6 湖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开展明珠河、打鼓渡及配套设施建设。实施琴断口小河等生态修复工程,对已实施的示范区进行维护及运行。主要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协办单位:市科技、水务、环保局,汉阳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出口加工区)管委会。
  (十八)启动武昌大东湖地区生态水网构建工程建设,开展水生态试点工作。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城投公司,洪山、青山区人民政府,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市财政、规划、科技、旅游、卫生、林业局,武汉火车站指挥部,武汉供电公司。
  (十九)结合“一湖一景”建设,启动湖泊滨湖道路建设。主要责任单位:市园林、水务、规划局;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市财政、环保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十)实施北湖清淤综合整治工程。主要责任单位: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协办单位:市水务、环保局,青山、洪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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