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办单位:市信息产业局
(二)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完善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制订《武汉市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总体方案》,落实农村卫生工作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财政局
协办单位:各有关区人民政府
2.加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建设。加大政府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投入,制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方案,全年完成 40 所乡镇卫生院和 300 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民看病的硬件条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民政(市家园办)、财政局
协办单位:各有关区人民政府
3.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建设。按照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及任务,制定《武汉市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协调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做好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血防、爱卫及健康教育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财政局
协办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继续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两网”建设。以发挥农村药品协管员作用为中心,建立有效运转的监督网;以规范农村药品购进渠道为重点,建立稳定明晰的供应网;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逐步实现监管部门与农村乡镇(街)级医疗机构信息沟通,并逐步推行到有条件的村。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药品统一配送和规范的采购供应体系,使广大农民真正用上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的“放心药”。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各有关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1.继续实施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计划。分类举办各种专业技能培训班。继续开展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知识培训,做好两年一个周期的乡医岗位培训。继续深化“千名医生下基层”活动和对口帮扶工作。根据乡镇卫生院的相关需求,安排乡镇卫生院中青年业务骨干到大医院进修学习。同时,安排大医院医技护人员到乡镇卫生院进行“一帮一”指导,从软件上提高农村医疗技术水平。
责任单位:市卫生、人事局
协办单位:各有关区人民政府
2.开展乡镇卫生院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推行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工作,竞争上岗实行乡镇卫生院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
责任单位: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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