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消防工作的通知
(深旅办〔2007〕13号)
各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消防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广大市民和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新春佳节,结合春节黄金周期间旅游行业具体情况,我局提出以下要求:
一、吸取日前宝安、龙岗火灾事故的沉重教训,切实按照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和部署,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铁的态度、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加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工作要过细、求实、动真格,严禁走形式,走过场。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扎实地开展旅游安全自查自检,强化旅游安全管理,消除旅游安全隐患,杜绝春节黄金周期间发生各类旅游安全事故,要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对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大众娱乐等设施和场所,进行一次彻底检查。酒店要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和日常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旅行社重点检查车辆安全、团队操作计划,切实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景点景区重点检查旅游设施安全,做好客流密集时的应急预案。
三、制定黄金周期间应急工作预案,继续强化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举办活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在哪个地方出现问题就由那个地方负责,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春节黄金周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各企业既要注重经济效益,也要注重社会效益,要按照各级部门的要求,制定落实本单位春节黄金周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五、加强节日值班工作,严格岗位责任制。各企业必须做到,春节黄金周期间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坚持24小时值班;对外公布的联系和投诉电话,要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与市旅游部门的通讯联络要保持畅通,确保黄金周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
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第一领导和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第一现场,及时处理善后事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