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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细胞工程

  以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友好企业”为重点,大力实施“细胞工程”。一是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绿色、可持续理念,推动绿色文明建设,增强市民自觉参与意识。二是大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环境友好企业”等一系列绿色创建活动,让环境保护深入社会各个层面,全面推动创模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创模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孙平为指挥长,市委副书记邹吉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通成、副市长赵辉、副市长单荣、副市长张祖芸、市政协副主席刘庆华为副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唐平、各区(县)长、各相关部门、各大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攀枝花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副市长赵辉兼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唐平、市环保局局长刘富中任副主任。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市创模办组成的创模督查组,对全市创模工作进行督察、督办。成立由市政协、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组成的创模技术组,对全市创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各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相应成立创模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建立创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创模工作汇报,对创模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督办、检查、考核和通报。

  (二)实施创模工作目标责任制

  按照《攀枝花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任务分工,并以目标责任制的形式下达给市级各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年中检查通报,年终进行专项考核。各牵头单位与市政府签定《攀枝花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目标责任书》,保证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各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应根据创模的要求,倒排进度,制定本部门的创模实施计划。

  (三)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资金投入

  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保障创模工作经费,确保创模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应运用市场资源配置模式,多方面筹集资金用于创模各项工程。集中重点资金,投向对实现创模目标有直接影响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掀起全民共创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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