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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发布日期:2007年9月11日 实施日期:2007年9月11日)宣布作废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根据《攀枝花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82号),经2007年8月3日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市政府批准对下列市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通告(名单附后)。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市市级各类行政执法主体共计135个(不包括国家和省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其中法定行政机关41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63个,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受委托执法的组织31个。

  未经通告的市级行政机关和组织无权实施行政执法活动。

  特此通告。

  附件:攀枝花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攀枝花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一、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法定行政机关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受委托的组织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办公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紫荆巷31号

  咨询电话:5103723 投诉电话:5103726

  二、攀枝花市国家保密局

  (一)法定行政机关

  攀枝花市国家保密局

  办公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7号(市委办公大楼一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3343974

  三、攀枝花市财政局

  (一)法定行政机关

  攀枝花市财政局

  (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受委托的组织

  攀枝花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办公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5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3342927334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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