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发布日期:2007年9月11日 实施日期:2007年9月11日)宣布作废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根据《
攀枝花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82号),经2007年8月3日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市政府批准对下列市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通告(名单附后)。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市市级各类行政执法主体共计135个(不包括国家和省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其中法定行政机关41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63个,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受委托执法的组织31个。
未经通告的市级行政机关和组织无权实施行政执法活动。
特此通告。
附件:攀枝花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攀枝花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一、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法定行政机关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受委托的组织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办公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紫荆巷31号
咨询电话:5103723 投诉电话:5103726
二、攀枝花市国家保密局
(一)法定行政机关
攀枝花市国家保密局
办公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7号(市委办公大楼一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3343974
三、攀枝花市财政局
(一)法定行政机关
攀枝花市财政局
(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受委托的组织
攀枝花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办公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5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33429273343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