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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旅游局转发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旅游局转发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深旅办〔2007〕21号)


各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2007年“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现将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假日办〔2007〕4号)转发给你们,请切实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扎实做好“五一”黄金周各项工作,确保黄金周长假持续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舒适、愉悦、有序的“五一”长假。

  各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切实把旅游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各旅游企业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制,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各区旅游局要强化对辖区旅游企业的安全监督,进一步落实假日值班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尤其是各旅行社、旅游汽车服务单位,必须要站在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负责的高度,做好安全生产和服务的每一项工作:各旅行社不得租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核准的汽车公司车辆用于旅游接待服务;各旅游汽车服务单位必须保证接待车辆安全运输,不得带故障上路,驾驶员不得疲劳驾驶和违规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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