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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安全建设的通知

徐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安全建设的通知
(徐安发〔2006〕5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
  “十一五”(2006-2010年)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关键时期,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取得突破进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为巩固近几年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成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推进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2006年乡镇安全生产达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基础环节,是实现安全生产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的重要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研究和探索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管理办法,做到长期有规划,年度有计划,保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平稳有序。要落实《江苏省200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有关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工作的要求,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责任分解落实,并与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紧密挂钩,做到达标活动有实施计划,有工作目标,有检查考核,有责任落实,确保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目标的实现。
  二、健全机制,明确职责,确保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任务,也是各乡镇(街道)的重要职责。要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乡镇(街道)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经常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抓紧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举措。要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镇(街道)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把安全与生产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重大隐患要胸中有数,重大问题要亲自抓。要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在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中,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提出加强乡镇(街道)监管力量,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和配备安全监管人员的具体办法,确保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安全生产工作不削弱。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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