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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

  (一)做好主要副食品供应工作。由于生猪生产恢复需要一段时间,做好今年下半年、特别是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生猪等副食品供应工作任务相当艰巨。各地要完善稳定猪肉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切实加强调运、调节工作,保障猪肉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同时,要抓好牛羊肉以及生产周期短、替代性强的禽肉和禽蛋等副食品生产,满足市场需要。加强与猪肉主销区衔接合作,拓宽我省生猪销售渠道,健全应急调运机制,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畅通生猪及其产品市场流通渠道,降低运输成本,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生猪流通格局。支持和鼓励开设直销门店,减少流通环节,促进猪肉冷链物流的发展,引导大中城市居民食用冷鲜(冻)猪肉,科学消费。
  (二)加强猪肉及其制品的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要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管措施,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市场,严厉惩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和私屠滥宰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清理整顿生猪屠宰、销售过程中的各项收费,取缔非法收费,减轻经营企业(户)的不合理负担。
  五、加快推进生猪的产业化经营
  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要加快制定生猪产业化发展规划,集中资金,加大对生猪生产龙头企业的扶持和培育,鼓励生猪重点产区通过招商引资,建立高起点、高标准的现代生猪良种繁育、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加工企业。要支持大中型流通企业建立生猪生产基地。鼓励发展生猪协会等经济合作组织,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的带动作用,推行公司联基地加农户模式,减少中间环节,推进生猪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有效结合,实现产业化经营。
  六、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生活
  各地要根据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2007年,将全省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提高到95元、农村低保保障对象补差标准提高到月人均30元,对农村五保户对象按每人3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要保障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肉类供应,采取定点直供、适当补贴等措施,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和中高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按每人1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
  七、完善猪肉储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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