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做好司法鉴定工作
1、开展司法鉴定宣传活动。9月份,要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司法鉴定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标语、召开座谈会、在新闻媒体发表文章、制作展板、现场咨询、免费发放资料等形式,宣传司法鉴定法律制度和司法鉴定基本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司法鉴定工作的认知度。
2、积极为困难群众申请司法鉴定提供服务。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和管理,引导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执业为民”的执业理念,积极配合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出的鉴定事项,凡有法律援助机构出具证明函的,要视情况适当减免鉴定费用,确保经济困难当事人的鉴定请求能够得到实现。
(五)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水平
1、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素质。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本着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职业操守负责的态度,立足基层,奉献社会,通过诉讼、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参与调解等方式,为基层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市局将举办两期培训班,切实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推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持证上岗、亮证服务”制度,增强服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2、优化基层法律服务资源。法律服务工作要实现重心下移,着力面向基层群众开展服务。各县区要保证每个基层法律服务所至少有一名具有基层法律服务资格的人员正常执业。7月份,市局要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个县区进行调查摸底,澄清基层法律服务底数,对于确实没有法律服务资格人员的乡镇,要组织律师、公证员或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消除服务空档。
3、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把好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入口,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办理,严禁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人员进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市场整治力度,年内开展一次基层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检查,认真查处跨区执业、乱设分点、冒充律师执业、虚假承诺等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这次主题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6月至7月上旬)。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做出专题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