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公安局关于表彰全市公安系统首届好警嫂、和谐民警家庭的决定
(漯公(通)[2007]33号)
长期以来,全市广大民警家属为支持公安事业,识大体,顾大局,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克服困难、勤俭持家、赡老抚幼、任劳任怨,成为民警们的坚强后盾,使广大民警后顾无忧,全身心地投入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社会的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中去,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不平凡的业绩,功勋章上浸透了广大民警家属的心血和汗水。广大民警家庭积极宣传、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模范履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社区、单位和邻里中树立了民警家庭遵纪守法、团结和睦、公平正义、热心公益的良好形象,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广大民警奉献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公安局、市妇联《关于在全市公安系统开展好警嫂、和谐民警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层层评选推荐,市公安局与市妇联共同研究,决定授予赵红霞等10位同志“漯河市首届好警嫂”荣誉称号,授予曹武等10户家庭“漯河市首届和谐民警家庭”荣誉称号。
希望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及其家庭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开展向“好警嫂”及“和谐民警家庭”学习活动,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拼搏奉献,努力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更加显著的成绩。同时,希望受到表彰的“好警嫂”及“和谐民警家庭”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继续关心、支持公安工作,为打造平安漯河、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1、漯河市公安系统首届好警嫂名单
2、漯河市公安系统首届和谐民警家庭名单
二○○七年三月二日
附件1:
漯河市首届好警嫂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赵红霞 漯河市汇正医药公司副经理
市局警令部主任喻全胜的妻子
李 丽 漯河市房管局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主任
市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靳宏图的妻子
郝 红 漯河市第三人民医院护士
市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屈大浩的妻子
陈 静 河南雪健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