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通信保障和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无线通信技术、卫星技术等现代化手段,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和计算机网络软、硬件设备,确保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中,各方面的联络畅通、迅速、高效且形式多样。
5.3 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队伍的建设,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5.4 技术保障
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建设工作,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随时为处置可能发生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6 宣传、培训和演练
6.1 宣传
民航各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职工的防范事故安全教育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教育,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航空器出现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正确处置措施,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2 培训
各民用航空单位应组织民用航空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处置、事故调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6.3 演练
自治区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至少每年协调组织一次针对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加强和完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各级民用航空单位应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各方面的应急救援准备、应急救援响应和应急救援管理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7 附则
7.1 名词解释
航空器:凡能从空气的反作用而不是从空气对地面的反作用,在大气中获得支承的机器。
机场及其邻近区域:指机场围界以内距机场基准位置点8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和完善,部门职责的变化,以及应急救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自治区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