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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2、健全完善学法制度。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中心组成员学法不少于3次;机关干部学法时间不少于60学时。坚持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参加每年度的全市统一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为98%。坚持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资格考试制度,对学法考试成绩情况予以备案。

  3、做好学法目录及教材发放工作。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为重点,认真开展《宪法》、《公务员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有关的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见附件),普法教材做到人手一册。

  4、组织法制讲座。2006年将安排二次法制讲座,集中学习培训。

  5、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2006年度全市法律知识统一考试。

  6、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7、做好普法统计、信息传递及年终总结等工作。

  委各直属单位要按本《工作要点》的要求,确定普法依法治理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于6月15日前报市经委法规处。

  附件:
  2006年度普法学法目录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8、《武汉市执法责任工作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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