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武经[2006]035号)
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做好本委机关及直属单位“五五”普法工作,现印发《市经委2006年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市经委2006年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做好普法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普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说明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好2006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落实“十一五”规划,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保障和促进工业经济和中小企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新发展,为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的动员部署工作,切实做到开好局,起好步;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领全委机关干部积极地、自觉地学法用法,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推进政府各项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具体工作内容
1、确立普法依法治理组织领导和工作专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党建、创建文明单位、廉政等工作内容相结合,成立以刘龙成为组长、崔德源为副组长,机关党委、监察室、办公室、法规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经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法规处和相关处室组成工作专班,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普治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