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迎接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
(深安办〔2006〕4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建设、交通、环保、质监、安监、公安交警、公安消防局,深圳海事局:
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督查组第二组将由省公安厅治安局邹文强副局长带队,省公安厅交管局、省安监局参加,于4月24日至30日来我市督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具体检查时间和行程安排另行通知)。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迎检工作,充分认识到此次全省开展的危险化学品检查和督查的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张德江书记和佟星副省长关于近期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的批示精神,认真吸取我省今年来多起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教训,加强对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用铁的手腕消除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请各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公安消防局、深圳海事局,按照省安委办粤安办明电〔2006〕21号(见附件)的要求,认真总结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书面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做好发言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