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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我市2006年“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的通知


  八、宣传报道

  活动期间,组织新闻媒体进行专题报道。

  九、活动要求

  (一)人员条件。参加基层服务的人员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同时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能现场解答企业和群众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二)工作准备。各分队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工作方案,做好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同时,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参加活动的人员,提前选定服务企业,并确定具体服务形式,做好活动的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

  (三)不得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不准向服务对象指定安全评价机构及专业培训机构。

  (四)活动结束后,各服务分队应及时将本分队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6月22日前将活动情况书面报市宣教中心。

  附表:
  深圳市2006年“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参加人员、服务企业计划安排表


┌────────────┬───────────────────┬────────┐
│     分队     │       活动计划安排       │   备注   │
│            ├─────────┬─────────┤        │
│            │参加人员(人)  │ 服务企业(家) │        │
├────────────┼─────────┼─────────┼────────┤
│  市直(龙西社区)  │    20    │    10    │        │
├────────────┼─────────┼─────────┼────────┤
│  市直(莲花北社区)  │    50    │    10    │        │
├────────────┼─────────┼─────────┼────────┤
│  市直(工矿企业)  │    30    │    20    │        │
├────────────┼─────────┼─────────┼────────┤
│  市直(危化品企业)  │    50    │    20    │        │
├────────────┼─────────┼─────────┼────────┤
│     福田区     │    100    │    20    │        │
├────────────┼─────────┼─────────┤        │
│     罗湖区     │    100    │    20    │        │
├────────────┼─────────┼─────────┤        │
│     南山区     │    150    │    20    │        │
├────────────┼─────────┼─────────┤        │
│     盐田区     │    100    │    20    │        │
├────────────┼─────────┼─────────┤        │
│     龙岗区     │    200    │    50    │        │
├────────────┼─────────┼─────────┤        │
│     宝安区     │    200    │    50    │        │
├────────────┼─────────┼─────────┼────────┤
│     合计     │    1000    │    24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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