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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我市2006年“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的通知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我市2006年“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的通知
(深安监管〔2006〕178号)


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服务活动的通知》(安组委会字〔2006〕6号)和《关于开展广东省2006年“万人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06〕27号)的要求,我市将于6月11日至6月20日开展2006年“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请结合本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附件:深圳市2006年“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方案

  二○○六年六月六日

  附件:
  深圳市2006年“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方案

  为做好我市2006年“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的组织工作,使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社区,推动基层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效,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咨询服务队活动方案》(安组委会字〔2006〕6号)和《广东省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粤安〔2006〕0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年”的工作部署,突出“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主题,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强化社会成员的安全意识,大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三、活动形式和内容

  “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主要采取两种组织形式:

  (一)面向社会开展现场咨询服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活动现场摆摊、设点,开展安全生产咨询、经验介绍、有奖竞猜、标语挂图宣传、播放安全录像、安全装备演示和向市民群众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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